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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眼狼的亲妈不干了[九零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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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眼狼的亲妈不干了[九零]: 88、番外2.0:莫晶晶&沈小燕

    莫晶晶觉得自己很幸运,不幸的一生能有改写的机会。
    她不仅改写了自己的命运,也改写了她爸的命运,不再因为那种品性不好的人, 而无辜丢了性命。
    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,她那不幸的一辈子里, 唯一对她好, 给了她一点温暖的人,竟然成了她的后妈。
    当然,后妈这个词在她和蒲香之间并不存在。
    她是一个成年人,而她家蒲香阿姨,也没有再生养孩子的打算。
    她们, 只是成了一家人。
    作为一家人,莫晶晶无疑是觉得幸福的。
    她那年轻的爸爸是一个还不错的男人,他有着那个年代的男人特有的思想,他觉得他的肩上该担起养家的责任。
    而他又是一个跟着时代在进步的人,在看到妻子比自己的事业发展得更好后,也不会觉得自己没有面子,觉得男人被女人压了下去。
    他真心替自己的妻子感到高兴。
    莫晶晶曾经不止一次地听到,有人拿蒲香的成功来阴阳怪气莫阳。
    莫阳的回答却是叫人无法反驳:“媳妇能力强, 我为什么要不高兴?换了你家, 有这么能干一个家人,你不供着?你还要和人吵,你还要人放弃事业,你多大脸?到了海边嫌海太大,把海圈到你家村口的池塘里?能耐的你。”
    怼完之后,他又来一句“你们都是羡慕我,我知道的”。
    莫晶晶都要被他爸笑死了。
    不过她觉得这样真的挺好的,如果她爸真是那种见不得老婆比自己成功的类型,就算是她亲爸,她也会劝离。
    她爸是重要,但是她家蒲香阿姨也同样重要。
    她希望他们两个都过得好。
    至于莫晶晶自己,曾经的她,九年制义务教育后,就再也没有了上学念书的机会,重来一次,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上学念书。
    她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,她就是想试试,如果最后证明,她不是读书那块料,那也没关系。
    初中,高中,大学。
    莫晶晶一路往上念书,就发现自己确实不是一个在学习上有天分的人。
    相反,沈小燕却是个念书上的天才。
    永远是第一名。
    从小学开始,一直到大学。
    在农村里那些什么男孩子小时候读书不成,上了初高中就追上了,女孩子也就是小时候比男孩子强,这些屁话全被她用实际的成绩狠狠打脸。
    沈小燕如愿去了首都的大学,全国最好的几所学校之一。
    她也是县状元,别说他们家所在的村子,几乎是全县都知道有沈小燕这么一个读书厉害的姑娘。
    莫晶晶和她一样是首都的大学,但是可不是同一所学校。
    不过莫晶晶也不愁,她在认清了自己后,早就做下了决定,等她大学毕业,就回去继承她爸的事业。
    卖酱油,卖醋,卖酒,也挺有意思。
    至于沈小燕,在对方的人生计划里,是想要留在首都的。
    但是好朋友莫晶晶,阿姨蒲香都在老家,她又有点想要回家去。
    如果不是自己的父母作妖,沈小燕大概不会犹豫。
    人总是想要和家人在一起。
    莫晶晶劝她:“你先念书,大学毕业了,还有研究生,研究生学历拿到手了,还能再读个博,等你这些都念完,那都多少年了。”
    沈小燕一听也是这个道理。
    两人一起时,也互相分析过,沈小燕确实也觉得自己更适合待在学校念书。
    以后工作的话,也可以选择在高校当老师。
    沈小燕不回家,都快三十岁还在念书。
    蒲芬和沈成才这对夫妻,在儿子出生后,就仿佛没了女儿似的,也就女儿考上首都大学的时候,两人错愕又惊喜了一下。
    不过这件事情对他们家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,平时孩子在上学,寒暑假打工挣生活费,一年也难得回来一两次。
    唯一对他们直观的影响就是,女儿会念书,是块读书的好料子,他们就觉得小儿子也能和姐姐一样。
    那个被叫沈小杰的孩子,才上幼儿园,身边人就开始对他寄以厚望。
    这也是个首都大学的料子。
    这个也说,那个也好,等他上了小学,第一次考试,语文28分,数学19分。
    沈成才和蒲芬的脸都绿了。
    “孩子还小,男孩子是这样的,小学的时候不怎么样,一旦他想学了,到了初中,一下子就能赶上来。”
    “我们家有念书的基因,看看小杰他姐就知道了,一个小姑娘都会念书,小男孩肯定更好。”
    夫妻两个互相安慰。
    小学,初中。
    九年义务教育,一个偶尔能考个六十分的好大儿,反正高中是没考上。
    大了十几岁的大女儿还在念书,小儿子倒是毕业在家了。
    蒲芬和沈成才夫妻两个从儿子出生后抬起的头,再一次垂了下去。
    蒲俊、蒲丽、沈小燕、莫晶晶,全是大学生,就沈小杰不是。
    明明沈小杰才是要继承家业那一个,他得有出息才行!
    要不是上学这个事情不能换,蒲芬和沈成才这对夫妻早就让儿子女儿换一换了。
    “就这一家子念书的运气就这些,你们家全给女儿拿走了,儿子自然是什么也拿不到。”
    蒲芬去找“大师”算命,得出这么个结论,更是从那天起就恨上了自己女儿。
    沈小燕接到她妈的电话,蒲芬劈头盖脸一顿骂。
    “你弟弟都是被你妨碍的,你还有脸念书,赶紧去找份工作,赚了钱好给你弟弟结婚讨媳妇,这是你欠他的!”
    沈小燕经过这些年,早就已经对自己的父母心凉了,现在的她也早就不是任人拿捏的小孩。
    她羽翼已丰。
    沈小燕很淡定地说:“弟弟的事,你放心吧,我一定会继续念书念下去的,把他儿子、孙子那一份也念了,你以后也不用担心他们了,肯定都是考鸭蛋的料。”
    说完,就把电话给挂了,把号码拉黑。
    而自那以后,沈小燕也绝了回家乡的念头。
    离得远,能省很多事。
    现代社会的好处也在于此,她一个年轻小姑娘,孤身一人在大城市也能安全地生活。
    蒲芬找不到女儿,回头就去找蒲香,让她把人叫回来。
    蒲香朝着她伸手:“拿钱。
    蒲芬见状都惊呆了,她这个妹妹现在钱多到数都数不清,还问她要钱?
    “就是让你把那个死丫头叫回来,我凭什么给你钱?”
    “不是让你给我张嘴叫人的钱。”
    蒲香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她,“我让你给我孩子上学的学费、生活费,时间过得真快,这都已经十几年了吧,加起来应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”
    535: "......
    有病!
    她有病!
    蒲香看到她的表情,就知道自己肯定又在对方的心里挨骂了。
    不过她耳朵没听见,难受的人是她二姐,又不是她,她根本无所谓。
    蒲香现在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她二姐几面,这人在她面前碰碰得多了,也不爱凑她这儿来。
    她说:“你不稀罕的孩子,我给好好养大了,花了一堆钱,怎么,就是给你儿子培养一个提款机来的?你儿子哪来这么大的脸?施肥除草下本钱的时候不见你,现在摘果子了,你伸手了,也行啊,把所有的费用结一结。”
    有蒲香挡在沈小燕的面前,蒲芬这个当亲妈的想要干点什么事情,也不容易。
    这一次的沈小燕虽然还是家庭不幸福,但因为和爸妈没有太多相处的时间,她受到的伤害比起香重生前,总要好上很多。
    而且,她留在首都没有回来,和原本的轨迹也不同。
    这一次,她在学校里碰到了一个很好的男生,小了她三岁的学弟,两人谈上了恋爱,对方人很好,父母也很好,家庭和睦,充满了爱的氛围,沈小燕最终松下了心防,和对方走到了一起。
    沈小燕结婚的时候,蒲香、莫阳,还有莫晶晶去了,其他人,比如她那对一心守着“耀祖”的爸妈,她连说都不说一句。
    莫晶晶看着婚礼上正在敬酒的一对璧人,不说羡慕,但也有些感叹。
    “我现在有些理解孟婆汤的意义了,要是不忘记过去,就没有办法重新开始。”
    蒲香看着沈小燕,正真心替她高兴,这孩子恋家,这回总算是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家了,听到莫晶晶的话,她抓了莫阳的手在莫晶晶面前晃了晃。
    事情不绝对,年纪越大越不容易恋爱没错,但也还是有遇到对的人的机会。
    莫晶晶回神,明白过来蒲香的意思,立即就笑了。
    “好,遇到对的人,我一定果断下手,绝不放过,活两辈子,也试试谈个恋爱是什么感觉。”
    她的话音落下,正陪着新人在隔壁桌敬酒的其中一个伴郎突然拿着酒瓶子靠了过来。
    “那,那个,你好,我是新郎的堂弟,在首都工作,今年28岁,只在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……………”
    蒲香三个人都盯着他看,把人看得一下就红温了,额头上都冒了汗。
    可就是这样,他还是磕磕巴巴把要说的话给说完了:“我能找你要个微信吗?”
    莫晶晶刚想要开口拒绝,但是被蒲香轻轻拉了一把。
    她用眼神递话:想想自己刚说过的话。
    * : "......"
    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。
    她伸手将手机拿了出来,挂上不熟的人并不太看得出来的假笑:“堂弟好啊,我是小燕的表妹。”
    蒲香看着两人说话,贴近莫阳,说:“你猜,堂弟有戏吗?”
    莫阳也贴过去:“我猜,脸过关了,要想有戏的话,估计得把八块腹肌练出来了......你们两个的口味挺一致的......”
    蒲香直接就瞪了他一眼,再转头看向莫晶晶,看她在人群里逐渐露出真实的笑容,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    爱情这东西,谁知道呢,有就谈谈,没有也不强求。
    主要还是活得快乐自在,现在这样就挺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