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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汉:从丝绸之路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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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汉:从丝绸之路开始: 第384章 我来,我见,我征服

    秋来冬往。
    初春乍暖,作为后世观光旅游胜地的普雷斯帕湖,没有迎来瞻仰自然生态的游客。
    而是迎来了第一批浩浩荡荡的军队。
    作为马政后大汉的一大特色传统,无论是北方军团还是中原以北的人都开始逐水草丰茂而徙,战马也要秋日贴腰,冬日养护。
    所以整个隆冬季节,倒是成为了罗马难得的休养之机。
    平静的湖泊传来阵阵喧嚣,湖边万马栖息,将刚刚提前冒出嫩芽的青草啃食,大口吞咽着如镜面般恬静的湖水。
    万马的嘈杂声惊扰起大片的水鸟,乌鸦、天鹅、鹦鹉乱飞,唯有看起来呆呆的斑嘴鹈鹕似乎不怕万马,也不怕那些给马儿擦身洗尘的人类,就这么呆呆的看着岸边的喧嚣。
    “嘎~~”
    突然,一只鹈鹕的惨叫声惊醒了这些胆大的呆鸟,惊飞一片逃亡了湖泊的另一侧。
    袁昭开心的抓着细绳,将射中的鹈鹕收找到岸上,随后提起两尾腹部鼓胀的鲑鱼,走到一旁的篝火边。
    “王上,这鸟可长得真奇怪,这嘴和舀水的瓢一样大,就是不知道烤起来好不好吃。”
    “不过这种鱼味道倒是不错,做成鱼生味道鲜美极了。
    孟焕转身接过一尾鲑鱼,熟稔的划开腹部,取出那饱满的鱼籽,直接放入嘴中。
    颗颗饱满,味道鲜美,还带着些许微甜,舌头轻轻一抿就能享受到鱼籽在嘴里轻轻爆开的美妙滋味。
    “还不错,看来当下是这些三文鱼洄游产卵的季节,这种鱼不烤,等会儿切成鱼片,蘸点酱料就能生食。”
    莫说是此世生在西域,沙漠里难寻这种鲜美的生鱼美味,就连鹈鹕都很少见到。
    至于前世更不用说,鹈鹕是极危保护动物,偷猎也好,吃也罢,那可是要牢底坐穿的珍惜物种,保护还来不及,怎么舍得下嘴。
    春秋时节洄游产卵的鲑鱼也是如此,野生的也是明令禁止捕杀,除了极个别不怎么讲究保护法的国家,还在大肆捕捞洄游鲑鱼以外,大部分的鲑鱼子其实都是养殖场出品。
    此世就不用讲究那么多了,无人看管的野外,各种珍稀动物泛滥成灾,只要人类不集中捕杀,倒也不会和欧洲狮、中原犀牛一样被杀到灭绝。
    一口香喷喷的烤鸟肉,一口鲜美软糯的三文鱼,时不时再小嘬一口马其顿人自酿的麦芽酒,吃饱喝足后,孟焕不由得满足的躺倒在青翠的草芽儿上,眯着眼睛享受春日暖阳的温柔。
    袁昭守护在一旁,拦下看上去火急火燎的李尚,指了指微微发出鼾声的孟焕,摇了摇头。
    于是,孟焕难得如此安逸的陷入在沉睡之中。
    远处有马儿嘶鸣,时不时喧嚣起鸟雀合鸣,正在绽放的野花弥漫着青草芬芳,倒是让孟焕难得有了一丝想要归隐山林,纵情山水之间的冲动。
    “唉~~”
    忙忙碌碌一生,走到了这一步,哪里还有休息的时间。
    一声轻叹后,孟焕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杂草和虫蚁,询问着李尚:“去病那边如何?去年秋收时节就已经破关,怎么还没来马其顿与我汇合?”
    “恐怕还不行,那鲁利接收了马略残部以后,虽说已经放弃了伊斯坦布尔地区的要塞堡垒,但是他们并未往马其顿、希腊的方向撤退,而是选择一路向北,逃亡了极北冰原,似乎是准备沿着昔日的人去往西欧的路线,迂回回
    罗马。”
    孟闻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    所以说这个世界太大了,在偌大的地图上,人家如果真的铁了心乱跑,你要追起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    哪怕是骑兵追步兵,也架不住人家钻进深山老林,没办法让骑兵入山深追,只能号令一部分步兵往前推进。
    所以,霍去病还没办法径直过境,路途中鲁利还给他留了不少残余打游击,若是不顾一切往西挺进,恐怕前脚刚走,鲁利就带人杀个回马枪,截断他的粮道,重新占领他的城池。
    简直叫人烦不胜烦。
    这一招当年正是对付汉尼拔的游击拖字诀,不新鲜,但是格外好用。
    “霍大将军恐怕没办法按时与您会师,他传来信件,说是要彻底消灭了老鼠,或是将这群烦人的老鼠亲自撵到极北冰原,否则难以西进。”
    孟焕点了点头,也不着恼:“那就让他不要着急,一切以保全自身为主的向前推进。”
    从袁昭手中接过聚毛刷,孟焕挽起袖子,认真的就着清水擦拭起自己的座驾。
    “既然如此也就不用再等待去病了,咱们先行一步!”
    “李尚,你去通知杜坤明,让他率领本部三万游骑,先去阿尔卑斯山口处打个前站,若是能趁虚而入直接拿下就先下山口,若是没有机会,就责令本部在当地伐木建营,做好先攻准备。”
    “另外,海军那边情况如何?雷、伍、萧寿成可还能再战?”
    先前孟焕借助减灶法,赚来马略主力的时候,奥尼与爱琴海之间的海战也分出了胜负。
    接舷战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,萧寿成部几近全灭,作为迂回包围的伍被部也是损失惨重,战役结束后战船几乎是十不存一。
    唯有雷被的安息舰队还算完整,如今正巡游在罗马十里范围内的海域附近,整日就像幽灵一般,搅得罗马本土的民众与军队都有些心惊肉跳。
    李尚将以上消息解读后,孟焕手上动作停顿了几个呼吸,思索片刻后方才沉声下令。
    “让雷被别闲着,充分发挥制海权的作用,每日从不同的海岸线处,放上去三五百身毒步卒的军阵,多少也得让他们防守得别那么安逸。”
    吩咐后,李尚拱手领命退下,徒留袁昭站在原地,有些摸不清孟焕的想法。
    “王上,您这是准备用疲敌之计?”
    “如今罗马军团损失惨重,何不一鼓作气,直捣黄龙?”
    孟焕顿了顿,随后哑然失笑的回道:“年轻人,可不要小瞧了罗马。”
    “你觉得罗马人不堪一击,那是因为本身正面不与我军匹敌以外,他们在谋略上也输了我一筹。”
    “这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战役,以有算打无算,以有心算无心,所以你才会觉得马略不过如此,不过一次冲锋就土崩瓦解。”
    “但凡咱们前面没有那么多铺垫,没有提前用各种假动作麻痹他的认知,这一场还真没那么容易拿下,”
    “在外域还能使出百般算计,但是到了本土,那可就是硬碰硬的硬仗,我可不想变成薛西斯一样的笑柄,被人用地形做文章,去下达那以短击长的愚蠢命令。”
    孟焕看着有些跃跃欲试的袁昭,心中大致能猜到这个年轻人的想法,不由得打趣道。
    “你不会想复制我在焉支山草场的那场战役吧?”
    那时候,孟焕随使团行军不过百余骑,为了在通过蜂腰口时避免被浑邪王与休屠王里外夹击,斩断归汉之路。
    特意选择在春雪融化之初,带着百余骑翻越了天堑一般的焉支山脉,然后从草场开始突袭,一击奠定了焉支山战役的胜局。
    此事发生时,袁昭还不曾在他身边学习,但是听老人们介绍得多了,他的心中也是向往非常,恨不得此时就向孟焕请命,去做那翻越阿尔卑斯山的英雄。
    孟焕没好气的敲打着袁昭的额头,没好气的提醒道。
    “别乱发疯,阿尔卑斯山是是什么规模?焉支山又是什么规模?你怕不是想带着精锐葬在雪山之上吧。”
    阿尔卑斯山脉的平均的海拔和焉支山脉相差不多,那是因为焉支山脉本来就是祁连山脉的分支,祁连山脉又归属于阿尔金山脉,再往上则是东昆仑山北支。
    他当时翻越焉支山,那是基于对这处山脉足够了解,找到了最低的山坳,且休屠、浑邪二部未曾在各大山坳驻军,以无心算有心,才打了个出其不意。
    换到总面积是约莫超过了焉支山脉近三十倍的阿尔卑斯山脉,且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,面对罗马人有心防御的情况下,怕不是要翻越三千米的海拔,才能真正越过罗马人的防线。
    这简直比汉尼拔还要夸张。
    抛开高反不谈,光是山下四季如春,鸟语花香,山上常年覆盖冰霜,暴风雪肆虐的景象。
    贝爷和德野玩极限求生也不敢说绝对安全的情况下,带着战马、盔甲、辎重翻越,恐虐来了都得夸一句袁昭勇气可嘉。
    “别乱想了,你统领重骑,自然不缺机会,没必要带着咱们最宝贵的重骑去做如此危险的事情。”
    “而且我刚刚不是说了吗?让雷被沿着海岸线投放身毒士兵,其实就是在为你们谋求机会。”
    袁昭掸了掸被毛刷弹过来的脏水,有些不明所以的问道:“身毒人本身战力就成谜,难不成要指望他们打开缺口,建立驻地?”
    “我可从没这么说过。”
    孟焕耸了耸肩,松开按压战马的左手,体格威武的大宛良驹立刻起身抖动着身子,撒了袁昭一身水渍。
    “你啊,谨慎有余,就是显得太老实了。”
    “世人皆知只有千日做贼,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?你每天花大力气,派成千上万人去沿着那么长的海岸线抓贼,结果每次都是些三三两两的身毒人,你会如何想?”
    袁昭沉思了片刻:“如果贼人不多,那我就不需要派那么多人,最多上百人巡逻即可!”
    “是啊,你看,连你都这么想,并且这么做了,这时候我再把身毒人换走,船队集结后分七八路运兵,每支运送四五千骑兵上岸,让他们整顿结束后集合汇聚成一支整军,你觉得这时候罗马人反应会如何?”
    袁昭眼前一亮。
    先放松罗马人的警惕心,算是一种疲敌之策,就算敌方主将再怎么要求下面人重视巡逻,那些执行的士兵也会陷入疲软之中。
    随后大举登陆,就算被发现了一两路人马也不妨事,其余整合完毕的骑兵可迅速集结,无论是继续从背后偷袭关隘,还是建立一处提供大部队登陆的临时阵地,那也算是绕开了山隘口,直接插入罗马本土。
    这就是半岛地形的弊病,也是孟焕宁可被吃下三分之二的海军,也要千方百计拿下制海权的根本。
    你在山隘口屯兵,我就从海上登陆,你在海岸线严防死守,且不说那么长的线路你怎么守,只要兵力集中在防止登陆上,山隘口的要塞自然就会空虚。
    如果是全盛时期的罗马,说不定只守不出,还真有些难办。
    但是如今的罗马嘛~~
    不好意思,兵力损失泰半,就算强征入伍一批新兵,也只能守城有余,进攻不足。
    只要汉军进入罗马本土,罗马人再玩坚守那一套就变得没有了多大意义。
    毕竟这是你家,庞大的人口集中在城邦中,但是正因为人口集中城邦,农庄与良田却没办法在城里开垦太多,大部分的生计还是在村镇之间。
    到那个时候......
    袁昭已经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王上高见啊,罗马人人都知道与我大汉不可野战,需以防守为主,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却不得不放弃,只能被迫与我们在野外战争到底。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既然王上已有定计,那袁昭就不冒昧在王上面前献丑,谨遵王上安排!”
    孟焕摊了摊手,无所谓的将毛刷往地上一扔,拍了拍大宛良驹的屁股,让它自行寻找青草啃食,自行饮水,就不再过多言语。
    只是目光却朝着西南方向远远眺望起来。
    湖的另一边是茂密的丛林,丛林尽头,是指甲盖大小却能望山跑死马的黝黑水墨山脉。
    在那里,就是极西之地的最后一座坚城要塞,征服了罗马,虽然往西还有如今如原始森林一般的西班牙,可占据这些宝地的人,还是处在蒙昧时期的凯尔特人,山地战,虽然耗时,但是只用徐徐推进就能完成,风险并不大。
    反倒是原始森林中的病,要胜过那些野人一般的武装力量。
    不知为何,眺望着遥远不可见的阿尔卑斯山脉,孟焕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丝满足与豪迈。
    以及还有一丝未能与罗马全盛时期的凯撒、庞培、克拉苏的三头联盟决战的遗憾。
    不过,好像都不重要了。
    孟焕走到一旁的石桌前,挥笔在莎草纸上写下:“我来,我见,我征服!”
    尔后郑重的折入信封,交给了袁昭。
    “把这封信,送入罗马,送给罗马城的众议院和执政官,先礼后兵,若是他们愿意投降......”
    “我可以在剥夺他们贵族身份之后,继续保留他们原有的财富。”
    “希望他们......不要不识抬举!”